中国官方公告,七家电商平台涉嫌“幽灵外卖”系列案,被罚近36亿(人民币,下同,6.71亿新元)。

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星期五(4月17日)在官网公告上述消息。

根据公告,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当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饿了么,现淘宝闪购)、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等七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三至九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

中国市监管总局同时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七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

公告称,经查,上述七家电商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七家电商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但未全面履行有关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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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案件启动调查后,中国市监管总局第一时间责成电商平台立行立改,七家电商平台均已下架未经审核的有关“幽灵店铺”,停止与相关转单平台的餐饮转单合作。

所谓“幽灵外卖”,是指没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或不具备餐饮经营资质的商户,通过假证、套证、借证等违法违规手段在外卖平台提供违规餐饮服务的现象,此类商户借助虚假证照与地址信息违规上线经营,埋下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