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中国《社会救助法》草案将迎来审议,拟将“流浪乞讨人员”改称“流散人员”。

据《南方周末》报道,十四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于星期一(4月27日)至星期四(4月30日)在北京召开,酝酿多年的《社会救助法》草案将迎来第三次审议。

香港“星岛头条”报道,对于草案拟将“流浪乞讨人员”改称为“流散人员”,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闻发言人施春风指出,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式现代化深入推进,中国流浪乞讨人员数量逐年下降、明显减少。

他说,目前相关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的对象主要是走失,或务工暂无着落等流散在外的“暂时遇困人员”,因此“流散人员”的表述更为准确、规范、简洁,符合社会实际发展。

对此,中国网民众说纷纭,有者认为应直接称乞讨人员为“待富人员”,听起来比较“高大上”;也有人调侃“直接写个自由职业者其不是更文雅”、“一散解千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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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部去年6月透露,过去一年共救助各类暂时遇困人员70万9000人次。民政部去12月3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当年救助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人员62万50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