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一地铁列车在非营运时间与保洁人员发生碰撞,造成三死一重伤。相关责任方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行被处以款115万元(人民币,21万4200新元)的行政处罚。
据南都N视频和新黄河报道,浙江省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栏近日公布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9.13”轨道交通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的行政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绍兴轨道交通集团主要违法事实为,2025年9月13日23时25分许,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返场维修的空载列车,在檀渎站开往豆姜站下行区间与四名保洁人员发生碰撞,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事故调查报告,绍兴轨道交通集团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处罚档次二档,裁量幅度二档。鉴于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依据浙江省关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相关细则,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15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