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叫停人工智能企业Manus的收购案,中国央视报道称,Manus并购案被禁止,首先禁止的就是企业“洗澡式出海”的不合规做法。

央视新闻星期二(4月28日)发布关于Manus被禁止收购的报道《中方禁止Manus并购案,禁止的是什么?》提出,这起并购案涉及国际环境、关键技术、数据安全、资本运作,触发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并不多见,却十分典型。首先禁止的,就是企业“洗澡式出海”的不合规做法。

报道引述业内知名律师称,Manus并购案涉及将境内的人工智能(AI)业务资产转移到境外,并最终出售给境外公司Meta,依据中国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即便前期的向外迁移发生于创始人控制的关联主体之间,后续交易仍会被纳入外商投资安全审查视野。

而且,Manus将总部迁至新加坡,而当时其核心业务还在中国境内,此后,公司将与核心业务相关的主要人员、技术等关键资产也陆续向境外转移,同时境内的Manus公司被逐步与核心业务剥离,仅保留非核心业务的存量运营。

报道称:“整个操作最终实现了Manus系公司的核心业务由中国境内向境外的整体转让,触发了跨境投资交易的合规风险”。

除了“洗澡式出海”,其次,禁止的是开放中的安全风险。

央视称,中国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平衡对外开放与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这是世界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为确保监管的实效性,各国安审制度普遍会采取实质大于形式穿透审查,以及必要时监管主动介入的做法,中国的安审制度也不例外。

报道指出,Manus早期主要研发在中国,技术团队是中国工程师,这些关键特征决定了其人员、技术、数据的流动必然与中国利益产生关联。“根据《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此类技术相关投资活动,应依法接受安全审查。”

报道最后称,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已被写进中国“十五五”规划纲要,依法监管是有序对外开放的必要措施,与鼓励外资在华兴业投资并不矛盾。“越开放越要重视安全,明确安全边界,才能让合规外资吃下‘定心丸’”。

中国国家发改委星期一(4月27日)公布,下设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对外资收购Manus项目作出禁止投资决定,要求当事人撤销该收购交易。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星期二被问及此案时表示,这是中国政府依法依规做出的决定。“作为原则我想强调,中国政府依法依规对外商投资进行审查,并作出有关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