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二(4月28日)遵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田永明执行死刑。

据红星新闻报道,1996年,田永明因犯强奸罪、故意杀人(未遂)和窝赃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2002年7月15日,田永明刑满释放,伺机报复此前被他强奸的大嫂。

同年11月13日晚20时许,田永明持刀闯入赵姓大嫂家中,后者逃出家门,田永明持刀追撵。村民刘铭富(被害人,殁年37岁)见状上前阻拦田永明,田永明即连续捅刺刘铭富致其死亡。随后,田永明追上赵姓女子连刺数刀致其轻伤。田永明作案后长期潜逃,2022年2月24日被抓获归案。

2022年11月,玉溪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田永明上诉后,鉴于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原则,云南省高院于2025年10月26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但是,因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云南省高院于2025年10月28日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改判死刑。

云南省高院认为,原审被告人田永明置国家法律、社会伦理于不顾,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再次行凶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应予纠正。

今年2月3日,云南省高院经再审,以故意杀人罪宣判田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田永明死刑。

报道称,执行死刑当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前,田永明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