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被称“壮王”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前主席蓝天立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称,他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三(4月29日)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原主席蓝天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蓝天立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蓝天立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政协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蓝天立去年5月在任上被查,去年12月,蓝天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纪委监委的通报称他“在党内搞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