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喊停人工智能(AI)初创企业Manus收购案后,中国央视旗下新媒体账号“玉渊谭天”发文强调,并购案被禁止,并非禁止中国AI企业出海,并说国家想要的是企业积极合规。
玉渊谭天在文章中称,过去几年部分中国科技公司也尝试过海外布局,在新加坡等相对开放的东南亚经济体设立子公司,作为国际总部开展国际业务。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从未禁止海外投资或交易。
文章指Manus特别之处,在于先利用境内要素完成孵化,后受美国因素驱动,试图把自己包装成一家新加坡公司,最后卖给外资,规避了中国的监管规定,并说:“对于这种规避监管的行为,国家主管部门当然需要介入。”
玉渊谭天引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姿英的分析称,中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第四条对审查范围有比较明确的规定:第一种涉及国防安全的领域,比如投资军工配套,或者在军事设施周边投资——只要落入这个范围,不考虑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和控制权,都需要申报。
第二种则列出了一些重要领域,比如重要农产品、重要基础设施,以及本案涉及的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关键技术。落入这些领域后,只要外国投资者取得了实际控制权,就落入了申报范围。
文章称,Manus的通用AI智能体就落入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关键技术领域。Meta若收购,便将取得实际控制权,并说:“这本应由企业自己主动申报,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但很明显,Meta和Manus并没有这么做。”
文章指出,Manus的核心资产——算法、数据、人才均起源于中国,由中国团队在中国生态下开发完成。文章称,Meta收购Manus,取得实际控制权,核心技术和团队将被完整转移至境外,这需要在国家安全风险层面进行申报和评估。
玉渊谭天也引述中国信通院人工智能研究所国际发展部主任许珊的分析称,中国对于AI发展、AI创业始终很鼓励,未来还会给足更多创新空间。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也非常欢迎外商投资。这次,只是划清了合规与不合规的界限,为外资投资提供更明确的监管参考。
文章强调,面对政府监管,最好的办法从来不是逃避,而是直面问题、真诚沟通,理解监管的目的,争取共识。守住红线,把产品和服务做好。该融资融资,该出海出海,该合作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