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等弊案,一审被判处17年监禁。台北地检署在上诉期限届满前一天、星期四(4月30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上诉。北检指出,工作簿是柯文哲侦查中“不利于己的供述”的补强证据。
综合台湾《联合报》和TVBS新闻网等报道,柯文哲涉京华城容积率收贿、侵占政治献金等弊案被控,检方求刑28年半。台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26日一审判处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六年,可上诉。
台北地检署收受判决后研读判决理由,在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提起上诉,台北地院称已在星期四中午收到检方上诉文件,待柯文哲等其他被告上诉书状送达后,全案将进入高院二审程序。
台北检方指出,柯文哲、沈庆京涉贪污图利部分,原判决漏未认定被告柯文哲与沈庆京于2022年2月间共同施压证人、时任台北市产发局长林崇杰部分,致犯罪事实的论述及量刑的基础未能完整,应予再行审酌。贪污收贿部分,原判决就被告柯文哲遭诉收受沈庆京交付现金贿款1500万元(新台币,下同,60万5745新元)不另为无罪谕知,认事用法有所违误。
检方强调,工作簿(移动硬盘内的Excel文档)性质上应属“账册性质的文书”,而非单纯供述证,且是柯文哲侦查中“不利于己的供述”的补强证据,柯文哲传送讯息向证人黄珊珊表示“威京小沈已给过”的客观对话纪录,足资作为收受贿赂1500万元的补强证据。
北检认为,原审量刑过轻,因一审漏未认定1500万元贿款及施压产发局事实,导致原判决对柯文哲、沈庆京的量刑基础动摇;沈庆京以财团权势行贿,将市长、议员变为“不法利益保护伞”,原判10年过轻。
除柯文哲外,涉案的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被判监10年,并科罚金2000万元。台北市议员应晓薇被判15年半刑期,褫夺公权六年。柯文哲竞总财务长李文宗被判刑四年半。
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判刑两年、缓刑三年,台北市前都发局长黄景茂判刑六年半、褫夺公权三年。台北市前都发局副总工程司邵锈珮判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三年,褫夺公权一年。
木可公司董事长李文娟判刑两年四个月,会计师端木正判刑一年。威京集团顾问吴顺民和前鼎越开发董事长张志澄均判无罪。
北检对告柯文哲、沈庆京、李文宗、李文娟、张志澄、吴顺民等被告的犯罪事实及量刑部分,对黄景茂、应晓薇、端木正等被告的量刑部分,均提起上诉,对被告彭振声、邵锈佩均不提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