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军委机关报《解放军报》评论指出,军中绝不能有对党怀有二心之人,绝不能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解放军报》星期五(5月8日)在封面刊发题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评论员文章,作出以上陈述。
文章指出,军中绝不能有对党怀有二心之人,绝不能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魏凤和、李尚福身为中共和军队高级领导干部,信仰坍塌、忠诚失节,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其行为辜负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信任重托,严重污染部队政治生态,给高级领导干部形象造成极大损害,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危害特别巨大。他们受到法律制裁,完全是作茧自缚、咎由自取、自作自受。
文章强调,“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对魏凤和与李尚福案的依法审理表明,不管是谁,不管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在党纪国法面前一律平等,只要搞腐败就决不姑息,对那些不知敬畏、以身试法的,涉及多少查多少,牵扯多深挖多深,没有免罪“丹书铁券”,没有“铁帽子王”。
文章提及,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关系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关系中共和国家长治久安。中共十八大以来,全军部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深入推进政治整训、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深挖彻查、除恶务尽,坚决查处军队高层腐败分子,着力消除政治隐患。
文章提出,人民军队不容腐败,威武文明之师不容玷污,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军队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魏凤和、李尚福等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为反面教材,锻造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中国军事法院星期四(5月7日)对魏凤和受贿案,以及李尚福受贿、行贿案一审宣判,这两名中国前防长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是中国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后掀起反腐运动以来,对解放军高级将领量刑最重的一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