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美台1月完成贸易谈判近半年,美方近日将公布台湾非半导体232关税优惠,追溯自5月1日起生效。负责对美谈判的台湾行政院副院长郑丽君星期四(5月28日)指出,台湾取得的优惠与欧盟、日韩一致;至于半导体及其衍生品方面,则会持续与美方预先协商,确保双方确认免税配额认定、相关豁免清单。

美台1月15日所签署的投资备忘录(MOU)中,共载明三大关税优惠待遇,包括台湾对等关税税率15%且不叠加最惠国待遇(MFN)、半导体及其衍生品与非半导体商品232关税优惠。

美国政府星期三(5月27日)在联邦公报公开检阅(Public Inspection)网站预告,近日将正式公告给予台湾的非半导体232关税优惠措施,从5月1日起生效,其中包含汽车零组件以及原木、木材及木制衍生品税率不高于15%;航空器零组件中钢、铝、铜衍生品则免除232关税。

美方上述公告隔天,郑丽君随即召开“非半导体232关税优惠及台美MOU”说明记者会,进一步说明汽车零组件、木材、木制家具、橱柜与浴柜等产品税率将与欧盟、日韩齐平;航空器零组件中的钢、铝、铜则全数豁免232关税,降回最惠国待遇MFN的约1.12%,相信优惠措施有助提升台湾产品输美竞争力。

郑丽君也提到,美方尚未对台湾输美半导体及其衍生品课征232关税,台湾主张先行公布非半导体优惠项目先行生效,并持续透过政府对政府(G2G)沟通机制与美方预先协商,美方未来若要提出232半导体关税,应待双方确认免税配额认定、相关豁免清单协商后再行提出,避免台湾科技产业遭受高关税,与赴美投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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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并补充,美方已承诺台湾企业提出半导体设厂所需设备和零组件,可受关税豁免。

232关税是依据美国1962年《贸易扩张法》第232条实施,这项条款允许美国在认定进口商品威胁国家安全时征收关税。

美国最高法院2月裁定特朗普政府对等关税政策违法,白宫迅速转向《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将全球关税提高至15%,并搭配232、301条款重组关税工具箱;而美台1月签署的对等贸易协定(ART)中,台湾争取到对等关税15%不叠加、232条款最惠待遇等成果,是否受到相关反制行动影响,备受关注。

对此,郑丽君坦言,台美ART目前受到301调查时程影响。若以美方122条款150天期限估算,外界预测301调查时间点约在7月底,但实际期程仍掌握在美方。

她说,台湾政府目前要做的是在301调查中全力因应,“巩固我们既有争取到的优惠待遇”,并希望在301调查后,ART能确认台湾取得的优惠待遇,届时再把ART连同MOU送立院审查。

另外,台湾在ART中也提出以“台湾模式”进行对美投资合作,包括政府以信用保证方式,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上限2500亿美元(3198亿新元)的企业授信额度。台湾国发会主委叶俊显星期四则在记者会上透露,预计6月中与相关银行签署赴美投资融保机制M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