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公告以“强迫劳动”为由建议对台湾加征10%关税后,台湾行政院回应称,此次公告仅为301调查程序之一,最终税率尚未定案,台美双方将持续保持联系。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星期二(6月2日)发文告宣布,在1974年贸易法301条款下进行的调查发现,60个经济体未能制定法规,有效禁止以强迫劳动方式生产的产品进口,对美国商家造成了负担或限制。其中台湾被加征10%关税。
综合台湾中央广播电台和民视新闻网报道,台湾行政院台美经贸工作小组星期三(3日)回应称,此次公告仅为301条款调查程序之一,最终税率尚未定案。
行政院称,台湾自从美国3月12日启动301调查以来,持续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公听会后反驳意见及双边咨商等方式与美国沟通。台湾并向美国说明未来将以《贸易法》作为管制法源,循跨部会审定程序研议限制输入强迫劳动货品,以维护国际供应链符合人权、韧性与永续治理原则。
行政院还说,美国在此次301调查报告中肯定台湾提出的积极具体承诺,并将台湾列为适用较低税率的14个经济体之一,显示台美“对等贸易协定”(ART)已成为台湾因应美国以301条款取代《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法源基础的重要依据。
行政院强调,台湾是已与美国完成协议的经济体,为维护ART争取的最佳待遇与相对优势,将持续与美国密切沟通,全力巩固台湾产业利益。台湾期待也有信心,7月底前的最终结果将会充分反映台美间既有的谈判成果,取得逆差国中相对优惠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