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订附属法例,特首可认定刑事案涉危害国安,特首李家超说,附例旨在减少争拗。
据《明报》报道,李家超星期二(6月9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说,附例可让现时法例中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界定机制更清晰,旨在减少争拗,证明书发出后会按国安法一般程序处理。
李家超强调,附例并没有增加相关适用范围,并没扩充罪行定义、增加罪行、罚则和权力。
他称,特首行使法律权力发出证明书属适当决定,特首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可接触到许多涉及国安的情报,特别是间谍活动,一些敏感资料只有特首才可审阅,未必可在公开场合透露。
香港在2019年反修例风波后,先后制订《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其中,《香港国安法》列出四类罪行,包括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以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港府星期一(6月8日)建议制订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法例,授权特首发出证明书,若认定某刑事罪行涉及国家安全,相关案件即属危害国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