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星期三(7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台湾政府的大陆委员会警告,新法包含大量定义模糊的法律概念,“支持中华民国继续存在”可能被认定为“破坏民族团结”;台湾外交部则批评新法意在推动长臂管辖,并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反制威权扩张。
综合台湾《联合报》和ETtoday新闻云报道,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梁文杰星期三受访时说,新法存在许多不确定且模糊的法律概念,例如“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究竟如何界定并不清楚。
他说,支持台湾维持现状、支持“中华民国”继续存在,或主张“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是否会被认定为“破坏民族团结”,都存在被扩大解释的空间,“这些都是随时有可能被模糊,然后被套上一个罪名的”。
梁文杰提醒,台湾民众短期赴大陆旅游风险相对较低,但若计划长期在大陆工作或居住,则要比较谨慎。他说,从台湾政府立场来看,具有公务员身份者如无必要,最好不要前往大陆,因为可能成为特别关注或针对对象,过去已有类似案例。
台湾外交部当天也发表声明称,北京借《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之名,试图通过立法进行长臂管辖和跨国镇压,扩大威胁、恫吓其他国家人民,严重侵害各国主权与国际人权,台湾外交部对此表达强烈谴责与严正反对。
台湾外交部认为,未来凡是不被北京接受的言论或行为,都可能成为新法追究的对象,并呼吁国际社会共同谴责北京再次以国内法推动威权扩张的行径。
声明还称,新法多项条文以“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不利民族团结进步”等缺乏明确定义的概念作为依据,赋予执法机关广泛解释空间,容易导致民众因担忧触法而自我审查,形成寒蝉效应,违背法治国家强调的法律明确性与比例原则。
台湾外交部也称:“中华民国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中国任何国内法律,对台湾均不具拘束力,更无权罗织台湾人民入罪。”
针对新法,台湾行政院院长卓荣泰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旨在将中国大陆的统一政策法制化,要求台湾民众接受北京设定的政治框架,最终目的是“并吞台湾、消灭中华民国”。
他说,在新法框架下,“中华民国”四个字都可能不被容许,“未来报纸上写着‘中华民国7月1日’,都有可能成为遭受打压的对象”。
他认为,台湾2350万民众不可能接受这项法律,台湾政府将在现有保护机制基础上“做更多努力,势必会有所作为,提出因应措施”。
中国大陆今年3月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针对台湾,新法提出要增进台湾同胞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增强“同属中华民族、同是中国人”的认识。新法还规定,境外组织和个人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