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总统马英九被控涉嫌贱售国民党党产的“三中案”,一、二审均判决马英九无罪后检方提出上诉。台湾最高法院星期三(7月8日)驳回检方上诉,马英九等五人获无罪确定。

综合《联合报》和《自由时报》报道,马英九被控担任国民党党主席期间,贱卖中视、中影、中广及旧中央党部大楼,造成国民党损害72.9亿元(新台币,下同,2.94亿新元),检方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诉马英九等人,一、二审均判决马英九无罪,检方随后提上诉。

这起缠讼八年的国民党党产“三中案”,星期三被最高法院驳回上诉。马英九、中投前董事长张哲琛、前总经理汪海清、前立委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等五人均无罪确定。

至于全案唯一有罪的被告蔡正元,犯刑法业务侵占罪二审判刑三年六个月定谳,他已入监服刑;另犯商业会计法不为记录致生不实罪部分,一、二审均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蔡正元提出上诉,最高法院判决驳回定谳。

全案于2018年7月10日由台北地检署侦结起诉,经缠讼八年,在满八周年的前两天,三审审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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