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驳回中联油脂总经理余凌冲交保裁决,发回台中地方法院更裁。
台湾食用油巨企中联油脂早前被发现4月初生产的大豆沙拉油检出致癌物“苯并芘”超标四倍,冲击全台食安。
台湾食药署上周向中联油脂开罚1亿6520万元(新台币,下同,662万新元)后,台中地检署随后搜索中联等四家油品公司,认定中联总经理余凌冲有串灭证之虞,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将余凌冲声押禁见。
台中地方法院上星期五(7月10日)晚决定准予余凌冲以2000万元重金保释,并要求他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向警方定期报到。检方不服当庭抗告,在星期一(13日)正式将补充理由书送达院方,后续将由台中高分院裁定。
综合台湾联合新闻网和TVBS新闻网报道,台中高分院审理后认定,检方抗告有理,星期四(16日)作出发回更裁决定。
台中高分院指出,余凌冲担任中联油脂公司要职,涉及犯罪态样广泛,危害食品卫生管理,造成社会食安的影响程度重大。他将面临严重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而且以他在食品业界的人脉、经历,以及对涉及本案相关共犯等的影响力,有高度的逃亡动机与能力,若以羁押方式可形成约束力,以确保后续的侦查程序。
台中高分院称,检察官已提出具体事证,说明余凌冲有灭证、串供等羁押风险,也有羁押的必要性。但台中地方法院并未详细说明,为何检方提出的证据不足以支持羁押,只以综合权衡司法权行使等理由,就认定没有羁押必要,判决理由不够完整,因此撤销原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