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政部要求全国性社会组织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也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逃避监管提供庇护。
据澎湃新闻报道,中国多个全国性社会组织相继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方面指出,当前一些境内外机构和人员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擅自以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并指活动形式更为隐蔽,活动手法更为多样。
通知要求,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不仅是维护自身权益的现实需要,更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切实增强配合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为社会组织领域正本清源贡献力量。
通知明确,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部治理,走好全国社会组织“第一方阵”。不倡导、不发起、不参与成立非法社会组织,不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不接受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机构、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逃避监管提供庇护;不将银行账户、活动场地等提供给非法社会组织使用。
通知也明确,全国性社会组织的自有宣传渠道,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任何服务;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活动,不资助非法社会组织,不接受非法社会组织的捐赠、资助;禁止发起、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人员担任本组织负责人、名誉职务等;禁止非法社会组织或其负责人参加本组织任何活动。
通知还提到,要动员本领域、本行业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要求、典型案例等,深入揭批非法社会组织惯用伎俩和社会危害,营造非法社会组织“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澎湃新闻报道称,部分全国性社会组织在转发通知时提到,要严格对照民政部通知要求,逐条自查,坚决杜绝与非法社会组织产生任何关联。
据新华社报道,2026年上半年,全国各级民政部门累计处置非法社会组织702个。其中,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或协查通告163个,依法取缔63个,责令解散399个,引导登记77个。
报道也提到,2026年上半年,民政部结合当前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特点,将冒用官方背景,擅自使用“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误导公众、开展违规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纳入打击整治重点,部署各地取缔“中国教育研究学会”“全国产教融合工作指导委员会”“中国新时代文化战略研究院”等一批非法社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