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蒙古一辆警车的车标被擅自更换为“长城汽车”车标,警方通报已对涉事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据新黄河报道,有中国网民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一辆警车,存在擅自将其他品牌汽车车标更换为“长城汽车”车标的情况。
视频显示,涉事警车引擎盖上及两侧车门处均显示有“特警POLICE”字样,车顶安装有警灯,前后车标则为“长城汽车”车标。网民称:“稍微懂车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辆车被更换车标了。”
在上述网民所发布视频的评论区里,有人指出上述警车属其他品牌汽车。
报道未提及警车车标被更换的原因。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星期一(8月10日)回应称,已核实此事,正在进行相应整改。
涉事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安局树林召派出所某警务室相关负责人在同一天回应称,涉事警车前后车标确实人为更换,目前正在就此事进行整改。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指出,依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而车标属于车辆登记备案的核心外观识别特征。
赵良善也指出,依据《警车管理规定》,警车应当采用全国统一的外观制式,并对警车实行定编管理,统一确定警车的编号,并建立管理档案。“警车比民用车辆管控更严格,私自更改原厂车标会造成车辆档案信息与实车不符,破坏警车管理台账,交管与督察部门可对使用单位追责,对负责管理、改装车辆的工作人员给予政务处分。”
达拉特旗公安局星期二(11日)通报,该局成立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同时,对涉事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