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被法庭裁定“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的香港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星期五(9月11日)被分别判入狱五至七年不等。

已经解散的支联会全称“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从1990年起就一直主办悼念1989年北京“六四”事件的烛光晚会,直到2020年被香港特区政府以冠病疫情为由禁止为止。

此案共有四名被告,分别为支联会、李卓人(69岁)、何俊仁(74岁)和邹幸彤(41岁),他们2021年9月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翌年9月8日,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权机关。他们在8月21日被裁定罪成。

香港警方国安处人员2021年9月9日在突击搜查位于旺角的“六四纪念馆”后,带走了一件展示支联会历年举行六四烛光晚会照片的展品。(法新社档案照片)
香港警方国安处人员2021年9月9日在突击搜查位于旺角的“六四纪念馆”后,带走了一件展示支联会历年举行六四烛光晚会照片的展品。(法新社档案照片)

判词指出,虽然本案不涉及暴力,被告等人未就如何“结束一党专政”提出具体执行方法或时间表,案件仍属于“情节严重”的级别,因为案发时香港社会动荡不安,被告的活动持续14个月之久,有关活动属于全港性且受众广泛,被告利用各类活动及不同的社交平台犯事,并在香港具有一定动员和影响力。此外,尽管他们相信自己的主张可能违法,仍一意孤行,属于有预谋之举。

判词表示,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作为支联会常委及主要行事者,罪责基本相同,以七年六个月监禁作为量刑起点。由于何俊仁在开审前认罪,法庭给予他22个月扣减;何俊仁与李卓人因曾担任长达21年的公职,获法庭酌情各减刑三个月;至于辩方同意大量控方案情,节省审讯时间和公帑,而且审讯曾一再延后而对各被告造成一定心理压力,法庭再给予各人三个月的刑期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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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裁决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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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处李卓人监禁七年、何俊仁监禁五年两个月,以及邹幸彤监禁七年三个月。三名被告均已还押逾1300天,预计还要到2028至2030年才可出狱。

香港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左)被判监禁7年,前副主席邹幸彤(右)被判监禁7年3个月。两人的判刑都比开审前就认罪的另一名副主席何俊仁(不在图内)重,后者被判监禁5年2个月。(法新社)
香港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左)被判监禁7年,前副主席邹幸彤(右)被判监禁7年3个月。两人的判刑都比开审前就认罪的另一名副主席何俊仁(不在图内)重,后者被判监禁5年2个月。(法新社)

至于支联会作为法人团体,按《香港国安法》第33条,应处以刑事罚款,法庭认为即使支联会未必具备足够支付能力,罚款仍需足以反映罪行客观上的严重性并具阻吓力,经考虑后判罚150万港元(24万新元),须于三个月内缴清。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3条下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情节严重的,处5至10年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卓人妻子邓燕娥离庭时表示,对判刑感到非常伤心及愤怒,指李卓人自2021年4月16日起还押,至今已服刑五年多,如今仍要再坐多三年,“判七年实在太重”。她认为法官完全没有考虑李卓人的证词,相信丈夫会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

香港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的妻子邓燕娥(中)9月11日在西九龙法院外接受媒体采访,对丈夫的判刑表示感到非常伤心及愤怒。站在她身边、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黑衣女子为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的母亲刘华珍。(路透社)
香港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的妻子邓燕娥(中)9月11日在西九龙法院外接受媒体采访,对丈夫的判刑表示感到非常伤心及愤怒。站在她身边、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黑衣女子为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的母亲刘华珍。(路透社)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这次判刑彰显该起案件的严重性及法庭公义,也还了被支联会煽动的年轻人一个公道。他点名批评邹幸彤被定罪后仍毫无悔意,甚至利用法庭聆讯继续煽动仇恨。

香港公共管治学会理事长陈财喜博士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三名被告这次被判的刑期,属于案件情节严重的级别,但没有达到上限的10年,在法律上符合《香港国安法》的量刑标准。

他认为,该起案件判处后,短期内将阻吓反对派势力利用香港从事反华活动,但日后仍有暗涌,长远而言港府要做好施政,以加强民心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