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西蒲县一对夫妻推着人力车经过一条马路时,遭公职人员开车撞死。事故认定书指夫妻俩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儿子为此申请复核,警方也启动复核程序。

据“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报道,山西省临汾市蒲县薛关镇村民张先生称,他的父母8月13日晚间推着人力车经过村口国道时,被镇政府杜姓公职人员驾车撞击身亡。

张姓男子指杜姓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汽车,在夜间视线不良的情况下未开启灯光且超速行驶。

事故认定书则显示,张姓男子父母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张姓男子对此表示不认可,并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蒲县公安局星期六(9月12日)在微信公众号通报证实,蒲县薛关镇杜姓政府工作人员醉酒驾驶、超速且夜间未开启车灯,在国道520线薛关村东口,与推人力车过路的张姓、郭姓夫妻相撞,郭姓当场死亡、张姓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杜姓政府工作人员已被刑事拘留。

通报称,接报警后,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现场勘查等调查工作,在8月22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杜姓政府工作人员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承担主要责任;张姓、郭姓夫妻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蒲县公安局也证实,张姓、郭姓夫妻家属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已向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已受理并启动复核程序,对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证据材料和原责任认定依据进行全面审查。

通报强调:“公安机关态度明确:醉酒驾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不袒护、不降格、不拖延。我们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步推进刑事办案与事故复核工作,复核结论将依法依规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