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中国首都北京市再次修订无人机管理条例,继规定全域禁飞、禁售、禁运后,进一步确立禁存原则,禁止在北京存放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新规从11月15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规定》明确,北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禁止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也禁止持有、存放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并禁止运输、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进入行政区域。
北京在今年3月27日以首都低空安全面临挑战为由,出台史上最严无人机管理新规,成为首个事实上禁止个人飞行、买卖和运输无人机的城市,新规从5月1日起实施。
这次是当局时隔不到半年再度修订相关规定,与5月已实施的管制条例相比,修订后的《规定》确立了“全域禁存”原则,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个人,除法规另有规定外,均不得设立无人驾驶航空器仓库或临时存放点等存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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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成中国首个禁售禁运并禁飞无人机城市
《规定》还要求,特殊保障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防止发生安全事件,特殊保障情形的飞行活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为方便市民合规处置现有无人机,除了自行携带出京处置之外,北京市将提供现场回购、报废回收、寄递出京等处置渠道,以便市民按时依规完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