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大学发布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规定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消费型不良嗜好”的学生,将被取消学费减免资格,引发外界对高校资助标准及对学生私生活管理边界的讨论。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9月7日发布的2026至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节俭等列为申请条件,并明确上述取消资格的情形。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新生可申请全额减免学费;大二及以上学生则按上一学年成绩排名确定减免比例。其中,排名前50%的学生可全额减免,排名在50%至70%的学生可减免70%,其他符合条件者的减免比例最低为50%。

综合《中国新闻周刊》和《北京日报》旗下“长安街知事”报道,这项吸烟限制并非新规。据报道,至少自2016年起,四川大学的学费减免文件就已包含相关条款。

四川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也设有类似限制。学校将困难程度分为三个等级,每月发放360元至500元(人民币,下同,68新元至95新元)不等的校内助学金;若学生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可被降低困难认定等级,直至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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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高校的学费减免办法,同样将吸烟、酗酒或铺张浪费等行为列为限制条件。不过,各校对相关行为及取消资格情形的具体表述有所不同。

有关规定在网上引发不同意见。支持者认为,学生资助应优先保障基本生活和学习需要,吸烟并非必要开支,学校有理由要求受助者节俭消费。

反对者则认为,家庭经济状况应是判断资助资格的主要依据,不能仅凭学生是否吸烟就否定其困难程度。也有人担心,条款没有明确区分偶发行为与长期消费习惯,执行时可能出现“一刀切”。

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高校通过资助政策引导学生形成健康消费习惯,有育人考量,但落实时应区分长期、持续产生开支的吸烟习惯与偶发行为,在经济帮扶和教育引导之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