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联合国大会演说中,要求尽快删除《联合国宪章》针对二战“敌国”的相关条款。中国外交部回应称,有关条款至今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并敦促日本反省历史。

综合日本产经新闻和彭博社报道,高市当地时间星期二(9月22日)晚在纽约举行的第81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发表演说。这是她就任日本首相后首次在联大发表一般性辩论演说。

高市在演说中提到《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时说,联合国大会已在2005年通过决议,决定删除宪章中有关“敌国”的表述,因此有关条款“必须删除”。“为了70年来为联合国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日本的自豪与荣誉,我要在此强烈提出这一要求。”

所谓“敌国条款”涉及《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与二战期间曾是宪章签署国敌国的国家有关。联合国大会早在1995年就表明有关条款已经过时,并表达启动删除程序的意向;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进一步写明,各国领导人决定删除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中有关“敌国”的表述。不过,由于修改《联合国宪章》须完成正式修宪程序,这些文字至今仍保留在宪章文本中。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星期三(9月2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高市的演说时说,相比日方怎么说,国际社会更关注日本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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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日本现政府持续“强军扩武、加速再军事化”,《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是重要制度安排,旨在防止法西斯主义、军国主义再度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时至今日,仍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郭嘉昆敦促日本“以史为鉴,深刻反省”,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

中国近期已多次重申对“敌国条款”的立场,并主张这些条款的有效性。去年11月,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曾发文援引“敌国条款”,警告对法西斯国家动武无须联合国授权。

郭嘉昆9月2日曾说,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目前仍保留在《联合国宪章》中,中方认为这些条款“仍然有效”。日本政府则认为有关条款已经过时,并援引联合国大会1995年及2005年有关决议反驳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