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陕西省商洛市发布公告,禁止全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的学生携带手机进入学校。

据“商洛人大”微信公号星期一(9月28日)发布的消息,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星期四(9月24日)发布公告,《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的决定》(简称《决定》)已于2026年8月27日经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26年9月23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所称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是指可以接入网络、具有操作系统、能够由用户自行安装应用软件的手机、智能手表、学习机、平板电脑等具有游戏、社交、娱乐功能的便携式智能终端产品(简称手机)。

《决定》明确禁止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携带手机进入学校。

《决定》指出,如果学生因身患疾病、留守照料、监护缺失等特殊需要,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携带手机进入学校。经审核同意带入学校的手机,应当及时交由学校统一管理。学生需要使用的,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使用。

《决定》也提到,学校开展信息化教学、科技创新、教学实践等活动,确需学生使用手机的,应当严格限定使用时段和区域,由教师监管使用。

《决定》提及,学校应当将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手机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开展手机使用、网络文明、网络安全、信息辨别、隐私保护等教育,培养学生科学文明使用手机的意识和能力,并与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共同引导、规范学生使用手机行为。若发现学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学校、使用的,学校应当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监护人。

《决定》并呼吁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行为的引导和监督,支持、配合学校手机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