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调查报告公布后,港府宣布将楼宇大型维修工程围标行为列为刑事罪行,并争取明年4月前通过相关修例。
宏福苑大货事发近一年后,调查报告星期四(10月29日)出炉。《明报》报道,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星期五(30日)称,港府会修改《竞争条例》,并会将新刑事罪行纳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下的指定罪行。
竞委会行政总裁毕仲明说,会尽快到立法会讨论相关修例建议,之后会再咨询利益相关方,争取明年4月前通过修例。
具体而言,港府建议订立新的刑事罪行将会针对楼宇大型维修工程,包括前期工作和顾问服务,涵盖围标、合谋定价、瓜分市场等严重反竞争行为,建议最高刑罚包括10年监禁、罚款最多1000万元(港元,162.8万新元),或是违法所得商业得益的三倍,或违法期间每年度本地营业额的50%。
特区政府也建议优化《竞争条例》现行相关民事责任制度,包括提高罚款、延长取消出任公司董事的时限至15年。
邓炳强说,反围标的新刑事罪行纳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下的指定罪行,可让执法部门动用独有权力打击罪行,包括要求提交资料和物料、没收相关犯罪得益。他也说,会采用刑事及民事“双轨执法模式”打击围标活动,又警告所有相关持份者不应从事非法围标行为。
位于大埔的宏福苑去年11月26日发生五级大火,导致168人死亡,是香港近年最严重的火灾事故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