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党建、治吏到反腐,对新阶段管党治党作出系统部署。
中共中央星期五(10月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由中央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中央政策研究室及中央党校负责人解读全会精神。综合各部门负责人阐述,此次治党部署贯穿一条主线:以习近平党建思想为指导,以增强党性为根本性任务,以从严治吏为重点,以正风肃纪反腐为抓手,并通过健全制度和监督体系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受访学者认为,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监督机制及违纪处理程序已日益制度化;五中全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旨在为明年下半年召开的中共二十一大铺路。
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唐方裕在发布会上说,《决定》起草工作以习近平党建思想为指导,将其贯彻到文件各项部署中;由习近平担任起草组组长,亲自谋划、全程指导、把关定向,在文件起草中“倾注了大量心血,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这也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全会首次审议通过以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胡和平指出,增强党性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任务。《决定》要求把党性作为干部考察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并将党性鉴别结果用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
他强调,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规范“一把手”履职用权,并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的监督。“三重一大”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以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中央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黄建发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从严治吏。《决定》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拔对党忠诚、表里如一、担当尽责、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坚决不用畏难避事、庸懒无为、作风飘浮者,坚决清除对党不忠、阳奉阴违、以权谋私者。
针对干部“怕问责、不敢为”,黄建发在回答《联合早报》提问时,将不作为归纳为三种情况:精神懈怠、不愿为;害怕出事、不敢为;能力不足、不善为。他强调,“严并不是要把大家管死”;从严管理既是“紧箍咒”,也是好干部的“护身符”;严惩腐败变质干部,也是对好干部的激励和保护。
为此,《决定》要求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改进政绩考核、纠治政绩观偏差,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并健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黄建发说:“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
他也强调,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今年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和“十五五”开局起步提供有力保障。
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张福海说,中共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四风”问题164万4000起,批评教育和处理225万7000人;立案810万5000件,处分792万2000人,其中中管干部963人。
他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问题,深挖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他将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概括为三项原则:坚持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标本兼治,以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监督方面,《决定》要求做实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健全基层监督体系,并推动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深度融合。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谢春涛说,《决定》从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执行力和破除潜规则三方面作出部署,并要求通过党务政务公开、加强教育引导等措施破除潜规则。
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决定》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及党员、干部具体责任。县级以上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履责情况汇报;下级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半年至少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报告一次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以及自身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台湾开南大学人文社会学院教授张执中向本报分析,五中全会重申全面从严治党,意在确认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路线的正确性,并为二十一大铺路;一方面要求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要有看齐意识,另一方面通过追查违纪违法问题,警示退休干部与中央保持一致。
张执中认为,随着《决定》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未来被处理的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人数是否超过此次全会的34人,值得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