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人士黄之锋原定明年1月出狱,却在距离重获自由只剩两个多月时,再迎来一纸判书:香港高等法院星期四(11月5日)就他的第二起国安案判监10年。这意味着,上月刚在狱中度过30岁生日的他,预计要到2036年11月才能获释,届时他将年满40岁。

黄之锋今年9月承认“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法庭指控他在2020年7月至11月间,与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等人串谋,请求外国对中国大陆及香港实施制裁等行动。法官谭耀豪认定罪行重大,以13年为量刑起点,考虑认罪及求情后减至10年,其中两个月零两天与现有刑期同期执行。

据端传媒报道,黄之锋闻判时神情平静,低头记笔记,散庭时向旁听席挥手致意。对从少年时代就投身政治运动的黄之锋而言,这一判决仿佛为他的政治生涯划下另一道分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