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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马元首御准国会无须提呈首相信任动议

尽管依斯迈沙比里没有明确表示会否在国会下议院证明他所获得的支持,但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上周六称,首相没有必要在国会进行信任动议。(路透社)
尽管依斯迈沙比里没有明确表示会否在国会下议院证明他所获得的支持,但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上周六称,首相没有必要在国会进行信任动议。(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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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称,国家元首委任首相符合现有的法律,当首相觐见元首时,就已获元首御准不必呈首相的信任动议,况且首相的委任还很新。

(布城综合讯)马来西亚主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称,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已经御准无需在下周的国会会议上提呈“首相信任动议”,以证明自己获得多数议员支持。

他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元首委任首相符合现有的法律,当首相觐见元首时,就已获元首御准不必呈首相的信任动议,况且首相的委任还很新。

询及他是如何知道元首的决定,他说:“我是怎么知道?因为首相依斯迈沙比里在第一次的内阁会议上告知所有部长。”

他称,根据个人从宪法的角度来看,联邦宪法已赋权元首委任拥有多数议员支持的人选出任首相,而当时元首也确认有114名议员支持依斯迈沙比里。“虽然当时人数会被视为是假设,可是元首最终还面对面召见所有议员,我不认为这些议员短期内会改变立场,撤回对首相的支持。假如说距离开国会还有六七个月的话,或许议员会改变主意。”

他也称,其实马国的国会体制并没有这样的制度(提呈对首相信任或不信任动议),不管是宪法、司法还是国会的议会常规。“虽然如此,以前确实有发生过,就是第三任首相胡先翁和第五任首相阿都拉的年代。胡先翁当时还赢得相当大的票数,阿都拉也取得三分之二的多数支持票;首相个人这样做主要为了但求安心而已。”

较早时,在野的公正党班底谷区国会议员法米公开刚收到的国会议程文件,发现信任动议并没有被列在下周国会议程内。

尽管依斯迈沙比里没有明确表示会否在国会下议院证明他所获得的支持,但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上周六称,首相没有必要在国会进行信任动议。他说,如果依斯迈沙比里的合法性还需要由元首以外的任何一方来检验,那就意味着君主的权力可能会被僭越。

不过元首曾在8月18日通过国家王宫文告谕令,一旦选出新首相,必须在国会下议院通过信任动议,证实新首相获得多数国会议员的支持。

旺朱乃迪:政府没计划立法管制和限制非回教徒传教

另一方面,针对伊斯兰党党报《哈拉卡》报道,指政府正在草拟四项新的回教法,包括限制非回教徒向回教徒传教的法案,以及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法案(355法令修正案),旺朱乃迪澄清,政府没有计划立法管制和限制非回教徒传教。他说,即使有人把建议书带入内阁讨论,仍须获得各州政府的同意。

他说,由于宗教事务属于州政府的权限,因此任何有关宗教课题必须先咨询各州政府。“除非所有州属同意,否则我们不能直接在国会提呈(回教法案)。”

355法令修正案是为实施回教刑法铺路,伊党在2016年以在野党身份推动此修正案时曾引发争议。有关修正案建议回教刑法的违规者一旦罪成,监禁期可增至30年、最高罚款10万令吉(约3万2400新元)及鞭笞100下。目前回教法庭可以判决最高的刑罚则是最高监禁三年、罚款最高5000令吉和鞭笞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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