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7月宣判,纳吉涉及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约1360万新元)资金的七项控状成立,并判处纳吉总共入狱72年和罚款2.1亿令吉。上诉庭三司昨天一致驳回纳吉的上诉,并维持高庭原判。
(布城综合讯)马来西亚上诉庭昨天(12月8日)驳回前首相纳吉有关挪用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资金案的上诉。纳吉已经表明将上诉到联邦法院。分析员认为,纳吉上诉遭驳回,将加剧巫统党内斗争。
新加坡国际事务学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胡逸山告诉《联合早报》,首相依斯迈沙比里上台后,纳吉与巫统主席阿末扎希等巫统主流派一直试图将依斯迈沙比里拉下马,上诉庭的判决对纳吉派系是一次挫折,但不排除纳吉派系可能采取更激烈的“釜底抽薪”之策,这将加剧巫统接下来的内部斗争。
吉隆坡高庭7月宣判,纳吉涉及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约1360万新元)资金的七项控状成立,并判处纳吉总共入狱72年和罚款2.1亿令吉。由于刑期同时执行。因此实际入狱时间为12年。若纳吉无法缴付2.1亿令吉罚款,则须多加五年监禁代替。
纳吉当时随即向上诉庭申请上诉。上诉庭三司昨天一致驳回纳吉的上诉,并维持高庭原判。上诉庭昨天的裁决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纳吉与代表律师沙菲益也都透过Zoom出席审讯。
上诉案领审法官:纳吉行为不符国家利益让国家蒙羞
审理此案的上诉案领审法官为阿都卡林,另外两名承审法官是哈斯扎纳和瓦兹。阿都卡林宣读判词时说,高庭裁定纳吉七项控状的成立是正确的。
他说,纳吉让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借贷40亿令吉给SRC公司,并非为了国家利益而是为个人利益。“纳吉的行为不符合国家利益,让国家蒙羞。我们找不到好的理由推翻高庭法官的裁决。”
上诉庭宣判后,沙菲益立即代表纳吉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并申请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法官批准这些申请,但将保释金增加100万令吉,这意味着纳吉目前是以200万令吉外加两名担保人保外。联邦法院是终审法院,这将是纳吉最后的上诉机会。
本案主控官希旦峇兰昨天在司法宫召开记者会表示,纳吉提出上诉后,联邦法院一般上将在三个月内为案件排期,接着可能在六个月内审理此案,因此最快也要九个月后才有终审判决。吉隆坡高庭去年7月28日宣判纳吉罪名成立后,纳吉7月30日向上诉庭入禀上诉。上诉庭直到昨天才宣判,整个过程历时约16个月。
对于大选能否参选 纳吉:船到桥头自然直
纳吉昨天在宣判后召开记者会说,他对判决深感失望,但他将上诉到底。至于来届大选能否参选,纳吉说:“船到桥头自然直。”
纳吉至今被控42项与一马公司弊案相关的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钱等控状,涉案总金额达67.25亿令吉,其中包括上述七项与SRC公司有关的指控。换言之,纳吉接下来将陆续面对其余35项控状的审讯。
高庭及上诉庭之前也相继裁决纳吉必须向所得税局支付近17亿令吉的税款,否则将宣告破产,此案已上诉至联邦法院。
根据条例,民选议员一旦被法庭定罪及罚款超过2000令吉或入狱超过一年,将自动丧失议员资格,并在出狱后五年内不得参选。条例也规定,破产者不得参与选举,也不能参加党选。因此,纳吉无论最终被判入狱或破产,都将直接牵动马国未来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