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已进入加影监狱服刑的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星期四(8月25日)将首次离开监狱前往吉隆坡高庭面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案的审讯。
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一马公司)案中总共被控25项贪污和洗钱罪名,涉案金额达22亿8000万令吉(下同,约7亿新元)。
主控官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接受财经媒体“The Edge”访问时说,此案星期四上午在吉隆坡高庭续审,承审法官是柯林劳伦斯,而高庭可能会向监狱发出庭令,以让纳吉上庭。
纳吉目前还有四起案件在吉隆坡高庭审理或等待审理,涉案金额近90亿令吉。换言之,纳吉接下来将经常往返吉隆坡高庭与监狱。
根据惯例 特赦前须先服刑一段时间
为了避免入狱,纳吉律师团队过去数月,通过各种途径试图拖延审讯。如今则在考虑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检讨。
不过资深律师亚历克斯德希尔瓦(Alex De Silva)告诉“透视大马”,司法检讨最多只能判定联邦法院审理此案的程序是否合规,无法推翻吉隆坡高庭与上诉庭之前的判决。
因此一般预料,纳吉将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对此,马国前总检察长阿布达立说,纳吉可自行决定是否及何时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但根据惯例,纳吉获得特赦前必须先服刑一段时间。
阿布达立曾在1980年至1993年担任总检察长。他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说,国家元首在收到特赦申请后,须交给联邦特赦委员会,并亲自主持委员会会议。特赦委员会成员包括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部长,以及最多三名由国家元首委任的人。
阿布达立指出,根据宪法,委员会向元首建议是否批准特赦前,必须先考虑总检察长提呈的书面意见。此外,入狱者必须服刑一段时间后才能获得特赦,例如前雪州大臣哈伦和前体育部长莫达哈欣都是如此。
律师赛益依斯干达也同意这点。他说,纳吉必须入狱服刑一段时间才能获得特赦,因为纳吉之前并未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减刑。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2015年被判入狱后,也是在2018年5月才获特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