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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向元首申请特赦 暂保住国会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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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因SRC国际公司终极上诉案遭驳回而入狱后已经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他在特赦结果出炉前必须继续服刑,但可以保留国会议员资格。

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国会议员与州议员一旦被判入狱超过12个月或罚款不少于2000令吉(约625新元)将失去议员资格,但他们若在判刑后14天内向国家元首或马来统治者申请特赦,则可以在申请有结果前继续保有议员资格。

星期二(9月6日)是联邦法院驳回纳吉上诉的第14天,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星期一出席活动时,遭媒体包围追问纳吉还是不是彭亨北根区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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