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哈伦指出,如果本届国会在辩论“2023年度财政预算案”期间解散,大选后成立的新政府必须在新国会重新提呈财政预算案。

阿兹哈接受《星报》专访时说,根据宪法,首相有权随时建议国家元首解散国会,元首有裁量权决定是否同意解散国会。他强调,元首拥有解散国会的绝对权力。

阿兹哈说,政府10月7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明年度财政预算案后,下议院将在33天内表决是否通过财案。根据议会常规,这33天包括最多13天的政策辩论阶段,以及最多20天的委员会辩论阶段。“我一般将财案的政策辩论阶段设定为七天至八天,委员会辩论阶段则是10天至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