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大选将近,国阵与希盟近来都表明,一旦胜选并执政中央,就委任东马代表出任副首相。但民兴党指出,前首相慕尤丁和看守首相依斯迈沙比里都曾建议民兴党主席沙菲益出任副首相,但沙菲益都拒绝了。
民兴党宣传主任阿兹占曼星期一(10月24日)发文告说,沙菲益拒绝出任副首相的理由是“沙巴及砂拉越要的不是这些,而是立即全面落实马来西亚立国之初,由马来亚、沙巴及砂拉越三方达成的《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laysia Agreement 1963)规定的权利”。
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沙巴、砂拉越与马来亚在联邦的地位平等。然而,联邦政府1976年修宪,将联邦宪法第1(2)条文改为马来西亚是由13个州组成,其中包括沙巴与砂拉越。这导致沙巴与砂拉越的地位从“邦”降级为“州”,引起沙巴与砂拉越民众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