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的代表律师称,联邦法院去年审理纳吉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的上诉案时,未将纳吉提出的94项上诉理由纳入考量,也未具体说明驳回上诉的理由。
纳吉的SRC案司法检讨申请星期二(2月21日)续审。他的代表律师沙菲宜陈词时说,以首席大法官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在去年审讯期间,未对纳吉的上诉理由进行酌情考量。他指出,法院在判词中,只有三个段落提到相关内容,而且也未提供驳回上诉的理由。
沙菲宜说,在纳吉提出的94项理由中,有44项足以让纳吉无罪释放。他认为,法院未能充分考虑这些理由,是因为纳吉未获得有效的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