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会授权 向新加坡车征入境准证费

马国交通部长陆兆福星期二在国会下议院为“陆路公共交通(修正)法案”做总结辩论时说,VEP措施将分阶段落实,先从同新加坡的边境关卡开始。(档案照片)
马国交通部长陆兆福星期二在国会下议院为“陆路公共交通(修正)法案”做总结辩论时说,VEP措施将分阶段落实,先从同新加坡的边境关卡开始。(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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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交通部宣布,国会通过了陆路公共交通(修正)法令,正式授权政府向外国车辆征收“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VEP)。

不过,当局未公布何时开始征收。

马国交通部长陆兆福星期二(4月4日)在国会下议院为“陆路公共交通(修正)法案”做总结辩论时说,VEP措施将分阶段落实,先从同新加坡的边境关卡开始,然后是同泰国以及印度尼西亚等其他邻国的边境关卡。

未透露何时启动VEP

他未透露会在什么时候启动VEP措施,只说:“要落实这项举措肯定还需要时间。”

国会下议院随后三读通过了这项修正案。

马国最初计划于2016年11月1日,在长堤与第二通道两个关卡向入境的新加坡注册车辆征收20令吉(约6新元)的入境过路费(RC),同时落实VEP系统。入境过路费按计划实施了,但VEP系统却因各种技术问题而多次展延。

陆兆福2020年1月曾透露,展延实施VEP措施是因为许多新加坡车辆尚未装置“外国入境车辆无线射频识别标签”(VEP-RFID)。

当时的陆路交通局总监沙哈鲁丁说,VEP措施一再展延,除了注册VEP和张贴RFID等问题,也因为新山关卡及振林山关卡入境处的电子付费系统安装工程一直没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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