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分析员告诉法庭,前首相纳吉的银行户头在2013年3月至4月辗转收到逾6亿8100万美元(约9亿2800万新元)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

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一马公司)弊案中共面对25项控状,其中包括四项滥权受贿,以及21项洗钱控状,涉案金额约22亿8293万令吉(约6亿6400万新元)。

此案星期三(9月20日)在吉隆坡高庭续审。作为控方第47名证人的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分析员亚当阿里夫告诉法庭:“一马公司2013年3月19日发行债券,筹资开发敦拉萨国际交易中心项目,并获得27亿2000万美元资金。”

亚当阿里夫说,几天后,这笔资金中的4亿1410亿美元转给了新兴市场企业基金,另外6亿4650万美元转给Devonshire基金。Devonshire基金接着将2亿1000万美元转移至英属维京群岛公司金融公司Tanore,并将另外4亿3000万美元转给Granton Property控股。

接收资金两公司 由刘特佐与陈金龙控制

Granton Property控股收到4亿3000万美元后,当天就全数转给Tanore公司,而新兴市场企业基金也向Tanore公司汇款2亿5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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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ore金融公司过后于2013年3月22日至4月10日间,分八次把超过6.81亿美元的一马公司资金转到纳吉的账户。

据亚当阿里夫透露,Tanore公司与Granton Property控股都是一马案主嫌刘特佐与亲信陈金龙控制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