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政局

慕尤丁申请三项洗钱控状无罪释放

吉隆坡高庭8月宣判马国前首相慕尤丁(中)四项贪污控状无罪释放后,他已向法庭申请宣判另外三项洗钱控状也无罪释放。(档案照片)
吉隆坡高庭8月宣判马国前首相慕尤丁(中)四项贪污控状无罪释放后,他已向法庭申请宣判另外三项洗钱控状也无罪释放。(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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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前首相慕尤丁涉及的选择性招标计划弊案其中的四项贪污滥权控罪,在今年8月获法庭宣判无罪后,他要求法庭宣判相关的另外三项洗钱罪也无罪释放。

吉隆坡高庭8月15日宣判,慕尤丁在选择性招标计划(Jana Wibawa)弊案中所面对的四项贪污滥权控状无罪释放。这些案件涉及2亿3250万令吉(约6790万新元)资金。法官宣判时说,这些控状模糊、有缺陷且没有根据,所以裁定慕尤丁无罪。控方已在同一天入禀上诉。

慕尤丁也是在野阵营国民联盟的主席。他的律师团队星期一(10月2日)正式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裁定慕尤丁无罪,理由是这些罪名“毫无根据”。

慕尤丁在法定宣誓书中说,吉隆坡高庭已裁定他在选择性招标计划案中被控的四项贪污滥权罪毫无根据,因此,另外三项洗钱罪也是没有根据的。

不过,总检察署已针对吉隆坡高庭的判决提出上诉。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告诉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控方已致函法官要求暂缓撤销慕尤丁被控洗钱的聆讯,以等待上诉庭11月29日的裁决。

慕尤丁的四项滥权贪污控状指他在担任首相期间,利用首相和土著团结党主席的职权,向三家公司索贿2亿3250万令吉。三项洗钱控状则指他企图洗白这些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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