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电)香港的国际金融与法律服务企业傲明集团(Amicorp)否认协助洗白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遭挪用的约70亿美元(约95亿新元)资金,并表明将在法庭针对一马公司索偿10亿美元作出抗辩。

据彭博社报道,傲明星期二(在12月24日)发文告说:“傲明强烈否认索偿者提出的有关不当行为的指控,包括在知情的情况下为与挪用一马公司资金有关的70多亿美元欺诈交易提供便利。”

傲明认为,不当挪用一马公司资金并中饱私囊者,其实是马国政府高层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主权基金高层。

傲明说,它向来没有涉及任何与一马公司弊案相关的民事诉讼,也没有因为涉及一马公司弊案而遭任何国家政府或检控单位展开监管调查。

该集团也说,一马公司索偿的10亿美元并不准确,应等候英属维京群岛法院就案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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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星期五(20日)在英属维京群岛针对傲明集团旗下八家企业和集团总裁尼平发起诉讼。一马公司指傲明集团2009年至2014年间涉及欺诈交易,不诚实协助违反信托规定、共谋进行协助洗钱等非法行为,导致超过70亿美元的一马公司资金遭滥用。一马公司为此求偿逾1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