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新加坡及泰国等外国车主在马来西亚油站添购补贴汽油,油站业者可面对高达100万令吉(约31万新元)罚款或最长三年监禁的刑罚,违规的外国车主却不会被对付。马国油站业者协会认为这对业者不公平,呼吁政府修法也严惩这类外国车主。

马国目前没有法律条文列明惩罚添购受政府补贴的RON95汽油的外国车主。根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出售RON95汽油给外国注册车辆的油站业者,初犯且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100万令吉罚款,再犯可罚款最高300万令吉,或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违法的石油公司初犯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再犯罚款最高500万令吉。

《星报》报道,马国油站业者协会通信与媒体秘书林志强说,现有法令无法杜绝外国车主偷打补贴汽油的行为,当局有必要修法,让外国车主也须承担法律责任。

他说,油站业者很难时刻注意那些使用距离柜台较远的油泵,且以信用卡付款的外国车主打何种等级的汽油。

他补充说,在每个油站安排一名员工监控外国车辆的做法是不可行的,因为这会大幅增加运营成本,也意味着加重对外籍劳工的依赖,因为马国人通常不愿到油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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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会破坏油站的自助服务政策……只要买家不受惩罚,他们就会一直尝试(违规添购补贴汽油)。”

马国从2010年8月起,禁止油站向外国注册车辆出售RON95汽油与柴油,以确保政府的燃油补贴只惠及马国公民。外国车辆只能添购不受政府补贴的RON97及以上等级的汽油。

不过,不时有新加坡车主被发现违规打补贴汽油。最近,有网民在社交媒体上载视频,显示一名驾驶新加坡注册车辆的女子在新山一家油站添加RON95汽油,被油站员工及时制止。柔佛当局已介入调查,并提醒业者禁止外国车子添购RON95汽油。

马国政府也在研究如何实施双定价机制,确保只有低收入群体可以添购受补贴的RON95汽油,高收入群体和外国车主只能添购无补贴汽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