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政府宣布将修订《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简化和平集会的申请程序。当局也下令警方停止目前涉及这项法令的案件调查。
马国首相安华星期四(2月13日)在国会答询时说,政府预计在下一次下议院会议中提呈《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修正法案,重点包括废除法令的第11条款,即“集会主办方必须事先获得集会地点业主或管理方同意,才能举行集会”的规定。
他说,这将方便那些有意举行和平集会的群体。废除上述条款后,主办方只须在集会前五天,致函通知警方有关集会的地点和时间,以便警方安排人手管制交通、控制人流及维持现场秩序。
他也说,配合修法,目前所有援引和平集会法令第11条款展开的调查将停止,包括警方针对上个月参与在吉隆坡反贪集会的12名大专生的调查。
马国非政府组织“人民厌恶贪污”1月25日在吉隆坡国企十合(SOGO)购物广场前举行反贪集会,获得超过200人响应,其中包括许多大专生及大学生。不过,警方过后指主办方未取得集会场地业者,即国企十合业主的许可,因此违反了和平集会法令,并传召10多名集会者问话。
此外,安华强调,政府根据和平集会法令批准了绝大多数的集会申请,说明政府并未打压人民的集会自由。
根据安华提供的官方数据,2021年集会申请的批准率为97%,2022年为98.9%,2024年则为98.78%。
安华也谈到引起争议的《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简称 国安法)。他说,全球各国都有类似法律,因此政府不会废除此法,以有效预防及对付恐怖活动。 国安法是马国的反恐法律之一,根据此法,警方有未审先扣嫌犯长达28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