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星期一(3月24日)审理总检察署针对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案提出上诉准令申请后,择订4月28日下判。
以大法官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听取总检察长杜苏基和纳吉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的陈词后,宣布上述下判日期。
联邦法院批准总检察署的上诉后,再择日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并裁定是否推翻上诉庭批准纳吉申请司法检讨的裁决。
联邦法院星期一审理此案时,纳吉透过代表律师沙菲宜针对总检察署的上诉提出初步反对,并希望法院驳回上诉。
不过,联邦法院三司一致裁定,总检察长提出的七项法律问题与提交的新证据有关,并因此驳回纳吉的初步抗议。
纳吉去年4月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司法检讨时,声称前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令包括批准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纳吉要求联邦政府按谕令行事。
吉隆坡高庭去年7月驳回纳吉的申请。纳吉向上诉庭上诉,上诉庭今年1月6日批准,并谕令吉隆坡高庭重新审理此案。总检察署随即向联邦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