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综合讯)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批准总检察署针对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案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并择定7月1日和2日上午聆审。

联邦法院到时将聆审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并宣判是否推翻上诉庭批准纳吉申请司法检讨的裁决。这将是此案的终极上诉,也是纳吉能否居家服刑的关键判决。

马来亚首席大法官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星期一(4月28日)作出上述裁决。

哈斯娜宣判时说,总检察署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规定的条件。

她也解释,批准总检察署上诉是因为此案件涉及公共利益,同时攸关总检察长在司法审查初步阶段所扮演的角色,可以为法院在处理新证据或额外证据的接纳标准上,提供明确指引。

哈斯娜说,三司并不认同答辩方,即纳吉律师团队的立场。“这是因为,一旦上诉庭允许接纳新证据或额外证据,申请人在高庭就无法再质疑新证据是否可以被接纳……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明显会受到不利影响。”

哈斯娜指示总检察长莫哈末杜苏基尽快提呈上诉通知书和备忘录。“除非有人死亡或濒临死亡,(否则)我们不会批准延期。”

纳吉的脸书管理员星期一发文说,纳吉对裁决深感失望,并指纳吉至今仍被剥夺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公正待遇和合法权利。

纳吉去年4月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司法检讨时,声称前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令包括批准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纳吉要求联邦政府按谕令行事。

吉隆坡高庭去年7月驳回纳吉的申请,纳吉随即向上诉庭上诉。上诉庭今年1月6日审理此案时,纳吉的律师提呈一份彭亨王宫发出的信函,证实苏丹阿都拉确实曾发出批准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

上诉庭于是批准纳吉的上诉,并谕令吉隆坡高庭重审此案。总检察署随即向联邦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