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星期二作出一项标杆性判决,即《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规定集会前至少五天须通知警方,已经违反联邦宪法。当地公民组织认为这是历史性判决,是公民社会和集会自由的重要胜利。
《星洲日报》报道,联邦法院以首席大法官麦润为首的五司星期二(7月1日)一致裁定,《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对基本自由构成不成比例的干预,已经超出联邦宪法所允许的限制范围。
麦润宣读判词时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属于“禁止措施”,而非对集会自由施加“合理限制”,因此违反宪法所保障的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
“和平集会临时成形,或因突发公共议题而紧急举行,主办方因未满足五天前通知的规定而无可避免地面临刑责,这等同变相禁止任何无法提前五天通知的集会。”
麦润说,宪法保障和平集会的自由,同时赋权国会立法,以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为由加以合理限制。“不过,合理限制必须满足‘比例性’与‘公平性’的标准,不得演变成‘全面禁止’。”
马来西亚民主联合阵线(MUDA)前总秘书阿米尔2022年8月14日在吉隆坡市中心举行集会,遭警方逮捕,被控没有在集会前至少五天通知警方,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1)条。若被定罪,法庭会根据第9(5)条文判刑,这一条文的最高刑罚是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阿米尔后来入禀吉隆坡高等法庭,挑战第9(5)条文的合宪性。吉隆坡高庭后来把宪法问题呈交联邦法院裁定。
麦润星期二也下令将阿米尔涉及的刑事程序交回吉隆坡高庭,并要高庭根据联邦法院判决来处理。
《东方日报》报道,净选盟发声明说,联邦法院的裁决是人民、公民社会,以及长期为和平集会权利奋斗的所有人士的重要胜利。
净选盟呼吁安华政府修订和平集会法令。“这项胜利不应止步于法庭,而应成为全面改革和平集会法令的催化剂。该法律必须重新审查和修订,以真正反映宪法精神,并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司法界两高层退休
法律界忧司法权力真空
星期二的标杆性裁决是麦润数十年司法生涯的最后一案。她星期二满66岁,依法退休。除了麦润,上诉庭主席阿邦依斯干达星期三(2日)满66岁退休。
马来西亚首相安华并未宣布是否与他们两人续约,也没宣布新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及上诉庭主席,引发法律界对于司法高层出现真空的忧虑。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依兹里星期一(6月30日)发声明,批评安华政府在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延任问题上沉默与拖延,导致司法体系出现权力真空。
律师公会星期二发声明说,将在7月26日召开特别会员大会,讨论“司法职缺、司法机构的高层职务、任命程序、司法领导层延续性,以及司法独立性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