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严惩网络霸凌和恶意泄漏他人隐私的法律正式生效,在网上人肉搜索并公开他人个人资料可被判坐牢最长三年。

马国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星期五(7月11日)发声明说,2025年刑事法典(修正)与2025年刑事诉讼法典(修正)即日起生效。修正案新增的多项条款阐明,对他人造成情绪困扰、精神痛苦或恐惧的行为,包括威胁、侮辱或发表诽谤言论都是违法的。

其中,未经授权散播他人个资,即人肉搜索被定义为严重罪行,违者最高可判三年监禁。

这两项修正案分别于去年12月10日及16日,在马国上下议院三读通过。

声明说,修正案旨在更有效和全面应对霸凌问题,包括生理霸凌和网络霸凌。通过新增条款,当局可对霸凌者采取更严厉的法律行动,从而实现政府致力保护弱势群体,尤其是儿童、青少年及因霸凌承受心理压力者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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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也说,现行法律难以应对高度数码化环境中日益复杂的心理和情绪威胁。这两项修正案旨在优化法律程序及提升司法效率,弥补现有法律的不足。

声明强调,在严格及公平执法的同时,马国政府也会确保不影响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