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回教银行、人民银行与国家储蓄银行等三家银行由于中断服务时间过长而违反金融服务法规,遭马国国家银行(央行)施以总额729万令吉(约222万新元)的行政罚款。

央行星期四(7月31日)发文告说,国家储蓄银行在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发生多次非规划系统中断,造成银行服务长时间中断,中断时间也超出规定,因此被罚款99万5000令吉。

人民银行在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发生类似情况,被罚285万令吉。回教银行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也多次系统中断,被罚款174万5000令吉。

央行说,回教银行也违反《回教金融服务法》和《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针对金融制裁政策文件》的规定,额外罚款170万令吉。这三家银行都已缴付罚款。

根据马国央行“科技政策文件风险管理条例”,金融机构关键系统的累计非规划中断时间,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四小时,单次最长中断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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