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综合讯)备受瞩目的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司法检讨申请上诉案裁决出炉,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控方的上诉,维持上诉庭批准纳吉申请司法检讨的判决,并谕令此案发还高庭,由新的法官审理。案件定本月18日过堂。
换言之,纳吉仍有机会获准离开监狱,在家服刑。
联邦法院法官扎巴丽雅星期三(8月13日)代表三司宣读判词时说,总检察长莫哈末杜苏基此前的陈词足以确认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存在,但法院无法确认附加谕令的真伪,以及它是不是特赦令的一部分,因此须透过司法检讨程序加以厘清。
她也说,承认附加谕令存在,并不意味着它自动生效,申请人依旧须根据既定程序申请特赦。
她强调,相关争议必须根据事实及法律论据,在司法检讨的正式审理中进一步辩论,因此,法院现阶段发表任何意见都是不恰当和不公平的。“我们将案件交回高庭,由新的法官负责司法检讨。”
当天稍早时,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提出口头申请,要求联邦法院别将此案退回高庭,而是直接由联邦法院审理,以免审讯旷日持久而影响纳吉的权益,但遭法官驳回。
法官扎巴丽雅说,如果直接由联邦法院审理此案,将导致纳吉失去上诉的机会。根据马国司法制度,联邦法院是终审法院,其判决不得再上诉。
尽管法院驳回沙菲宜的申请,但此案的三司之首马来亚大法官哈斯娜下令,法庭须在10个月内审结此案。
沙菲宜过后在庭外对记者说,纳吉可能再次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希望获得全面赦免。他补充说,特赦申请可以多次提出,以请求赦免全部或部分刑罚。
71岁的纳吉因挪用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2022年8月被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约6380万新元),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服刑期间,他向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申请全面特赦,获准刑期减半至六年。
去年4月,纳吉入禀法庭提出司法检讨申请,声称苏丹阿都拉当时的特赦包括一份附加谕令,允许他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刑期,因此要求联邦政府执行谕令。但这份附加谕令是否存在引起争议,吉隆坡高庭同年7月驳回纳吉的申请,纳吉随即上诉。
上诉庭今年1月6日审理此案时,纳吉的律师提呈一份彭亨王宫发出的信函,证实也是彭亨苏丹的阿都拉确实曾发出批准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上诉庭于是批准纳吉的上诉,谕令吉隆坡高庭必须审理相关司法检讨。总检察署随即向联邦法院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