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槟城州两名教师,因鞭打特需学生被控刑事罪。总检察署强调,当局经全面审查,确认有充分证据证明两名被告的行为已超出体罚的相关规定,才决定提控。

由于此案发生在2023年,舆论质疑当局为何事发两年后才提起诉讼。总检察署星期二(10月28日)发声明回应说,当局须确保所采取的行动公平、公正及符合法律原则,以维护涉事各方,尤其此案涉及儿童与弱势群体。据了解,遭鞭打的是13岁的特殊需求学生。

声明强调,提控涉案教师旨在保障儿童权益与安全,并非是要打压教师或贬低教育专业。

不过,部分国会议员及教育工作者担心这会在教育界引发寒蝉效应,并损害教师的专业尊严与社会地位。

民主行动党槟州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蓝卡巴星呼吁总检察署重新审查及考虑撤销提控,以免传递错误信号,导致教师在履行管教职责时产生不必要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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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卡巴星也是执业律师。他说:“我理解检方依法办事的职责,但也希望他们能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评估,有关教师是否确实存在伤害意图。当局也应根据社会关注程度和舆论反应,重新考虑是否应撤控。”

两名涉案教师刘德华(47岁)和已退休的锺建明(59岁)10月6日分别在乔治市推事庭被控。两人否认有罪,获准保外候审;案件11月初过堂。

根据控状,两人涉嫌于2023年8月2日及12月6日,在槟岛东北县一所国民型中学纪律室内,以藤条鞭打一名13岁男学生,导致对方受伤,违反《刑事法典》的故意伤害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两种刑罚兼施。(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