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4月1日起,违规在马来西亚添购RON95补贴汽油的外国注册车辆车主和驾驶者也将被严惩。
马来西亚国内贸易与生活费部(简称内贸部)部长阿米占星期三(1月28日)在国会答询时透露,当局准备制定新条例,进一步禁止外国注册车辆购买政府补贴的RON95汽油。
根据新条例,除了出售RON95补贴汽油的油站、购买补贴汽油的外国注册汽车车主和司机也将受罚。
换言之,如果在新加坡向朋友借车或租车到马国后添购RON95汽油,在新加坡的车主和租车公司也会受罚。
阿米占说,根据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马国目前的添油禁令仅限制油站不得出售RON95汽油给外国注册车辆。“这意味着现有禁令只针对销售行为,执法行动仅能对付油站业者,无法对使用外国注册车辆的车主或购买者采取行动。”
内贸部因此决定修订相关条例。阿米占强调:“这是为了加强取缔RON95汽油补贴流失的执法工作。换言之,凡是购买者、车主和驾驶外国注册车辆的司机,一旦违法都会被对付。”
不过,阿米占并未透露当局考虑制定的处分。
一名马来西亚籍新加坡永久居民本月初在柔佛古来,遮盖新加坡车牌后添购RON95补贴汽油,被判罚款9000令吉。他被控的罪名是悬挂的车牌与车辆不符,而非因为违规添购补贴汽油。
柔佛州内贸局预计本月底完成对涉案古来油站业者的调查,并将报告提交总检察署决定是否提控业者。
根据现有条例,违例出售补贴汽油的油站业者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0万令吉罚款,重犯罚款额为500万令吉。违规个人最高罚款额为100万令吉,或最长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