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综合讯)马来西亚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莫哈末依沙购置酒店贪污上诉案星期二(2月10日)遭联邦法院驳回,法院三司一致恢复吉隆坡高庭之前宣判的入狱六年和罚款1545万令吉(约500万新元)等两项刑罚。

希望联盟2018年5月上台执政中央后,反贪会陆续起诉多名涉贪的巫统领袖,当中多人过后无事省释或无罪释放。莫哈末依沙是继前首相纳吉之后,第二个因贪污罪成被判入狱的巫统领袖。

联邦法院三司接纳控方的上诉理由,推翻上诉庭2024年判莫哈末依沙无罪释放的裁决。莫哈末依沙家属闻判后相拥落泪。

莫哈末依沙在逾一小时的宣读判决过程神情自若。法官宣判后,警方将他送往双溪毛糯监狱服刑。

副首相及巫统主席阿末扎希星期二出席活动后受询时说,他对莫哈末依沙深表同情,并希望家属坚强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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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依沙曾任森美兰州务大臣,2018年被控九项贪污罪名,控状指他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间,接受一家房地产公司309万令吉现金,作为协助批准联土局投资机构以1亿6000万令吉收购砂拉越一家酒店的代价,抵触了《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

吉隆坡高庭2021年2月宣判莫哈末依沙罪名成立,他提出上诉,上诉庭2024年3月裁定他上诉得直并无罪释放。控方随即上诉至联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