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马来西亚男子在吉隆坡乱丢烟蒂,星期三(2月11日)被控上庭时认罪,被判罚款1500令吉,以及一个月内履行四小时社区服务。
据《星洲日报》报道,被告是30岁的阿马哈兹。他因乱丢垃圾成为《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上月实施后,第四名因乱丢垃圾而遭提控者,也是首名被控的马国公民。
控状指阿马哈兹1月1日晚上10时39分左右,在位于吉隆坡一家餐馆外将烟蒂丢在公共区域或街道,而非丢在丢弃固体废弃物的容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阿马哈兹认罪。
来自国家固体废料管理机构的检察官阿拉沙请求法官重罚被告,以儆效尤。他指阿马哈兹身心状况良好,适合执行社区服务。
阿马哈兹求情时说,他是一名劳工,也正处理离婚事宜,希望法庭可以判处较低数额的罚款。
地庭法官茜蒂莎琪拉判他罚款1500令吉(约483新元),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一个月监禁代替。他也必须在一个月内履行四小时的社区服务。
今年以来因乱丢垃圾而被控者,包括1月23日在新山地庭被控的49岁印度尼西亚籍女子阿妮达(清洁工)。同日被控的29岁孟加拉籍男子舒丹(工厂工人)则展期过堂。
39岁的印尼籍建筑工人朱弗里,接着在1月26日被控上吉打州亚罗士打地方法庭时俯首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