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森州宪政僵局持续发酵,一项延续逾百年权力共享制度正面临近代最严峻的挑战,传统权威与现代治理程序之间的深层张力全面浮现。

这场风波已不再只是领导权争议,而成为对森州独特“共治体系”的一次罕见压力测试,在这一制度中,习俗法(adat)与宪政架构并行运作,形成马来西亚独一无二的治理模式。

根据“Business Today”报道,法律学者与历史研究者指出,当前僵局迫使社会直面一个关键问题, 即当传统权威与现代法律体制同时主张合法性时,最终权力究竟归属何方?

玛拉工艺大学法律系高级讲师依克马希山指出,这是现代森美兰首次出现两套体系正面碰撞的局面。

他说,当前僵局源于四大酋长依据森美兰州宪法第10(2)及第11条文,采取行动罢黜最高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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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从字面解释州宪法,这些行动具备一定法律基础,但问题在于州务大臣阿米努丁因程序存疑,拒绝签署相关公告,使局势变得复杂。”

他指出,这一拒签决定进一步引发四大酋长反击,宣布阿米努丁不再适任州务大臣,从而将争议升级为更广泛的宪政冲突。

与马来西亚其他州属不同,森美兰的君主制度并非单纯世袭,而是建立在一系列历史协议之上,形成统治者与四大酋长之间的权力共享机制。

端姑嘉尔法王家馆(Tuanku Ja’afar Royal Galler)馆长莫哈末凯里指出,森州宪政体制可追溯至1895年严端安达(Yamtuan Antah Radin)与四大酋长签署的和平协议。

1898年,端姑穆罕默德沙与四大酋长达成协议建立联邦森美兰,以及1934年端姑阿都拉曼与四大酋长再度缔结协议。“这些协议明确规定,森美兰最高统治者的继承人必须来自端姑拉丁的血统。”

他说,这些历史协议后来成为1948年联邦森美兰协议的基础,并最终被整合进1959年森美兰州政府宪法(Undang-undang Tubuh Kerajaan Negeri Sembilan),尤其是第一章内容。

然而,当前危机的特殊之处,在于这些历史架构首次在现代宪政环境下被直接检视与挑战。

专家指出,森美兰这种混合治理模式百年来虽运作稳定,但一旦习俗权威与法律程序出现分歧,两者的平衡其实极为脆弱。

依克马希山认为,这场争议突显出共治体系中各方权力界限的模糊地带。“在这一独特制度下,四大酋长、严端以及州政府的权力边界究竟在哪里?”

他指出,此次危机可能为未来涉及王权、行政权与宪法解释的争议树立重要先例。

“这将促使各方重新理解,在现代宪政与习俗法并存的体系中,各自应扮演的角色与界限。”

依克马希山指出,若局势长期悬而未决,将冲击公共信心,并影响州行政运作。“无论愿不愿意,这场僵局都将对州务运作及习俗法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产生长期影响。”

莫哈末凯里则补充,根据1959年宪法架构,最高统治者、四大酋长及淡边东姑勿刹共同构成州君主体制,因此争议已直接触及治理核心。

他认为,解决之道不在政治操作,而应回归建州初期的协议精神。“只要回到1898年及1934年的协议框架,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依克马强调,任何解决方案都必须在法律确定性与文化合法性之间取得平衡。“所有相关方采取的行动,必须同时遵循法治原则,并尊重习俗法。”

他也说:“这不是个人权力或荣耀之争,而是关乎森美兰未来,一个让现代法律与习俗法共存的未来。”

这场风波起因关于去年遭免职的双溪乌绒酋长慕巴拉克联合另外三名酋长,宣布“罢免”森州最高统治者慕力兹,并推举新统治者,但这一决定遭阿米努丁领导的州政府拒绝承认,理由是相关宣布缺乏法律依据。